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对于行政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渠道,《行政复议法》从1999年推行到今天,虽然有过多次调整,行政复议的机构也由法制办到司法局,其对于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旧有着积极有哪些用途。
(一)多一次救济的机会与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最大的优势就是多一次救济的机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纠错率相比差不多,都是15%左右。
15%成功的机会摆在那,看你能否把握住。即便对复议结果不服,申请人也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二)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查阅行政机关的卷宗由于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采集的证据都由行政机关保存,申请人想查阅是很不简单的,但通过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查阅行政机关的卷宗材料,发现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存在的违法之处,为之后的行政诉讼做个筹备。
(三)行政复议简单高效
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最大的优势就是简单高效,没那些复杂的程序。日常申请行政复议仅需找人写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无需再聘请律师出庭,由于大多数的复议机构都会选择书面审理。现在为止我见过最简单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只有“我觉得行政行为违法,损害我的合法权益”就这么几个字,结果最后申请人还赢了,成功的撤销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限是60日远低于行政诉讼的6个月,申请人无需等太久,就能收到行政复议的结果。
(四)行政复议决定行政机关只能实行不可以另行起诉
对于法院作出的判决,行政机关不服是可以上诉的,而行政复议决定最大有哪些好处就是行政机关无条件的实行复议决定。申请人防止陷入行政诉讼程序的困扰,有的行政机关确实是不像话,行政诉讼败诉后,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抗诉,必须要穷尽所有些行政诉讼救济渠道,而老百姓只能是陪着行政机关走程序,而行政复议决定不会有如此的困扰,被申请人不实行复议决定,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复议机关进行投诉。
(五)行政复议无成本与行政诉讼相比,申请行政复议无需交诉讼费,当然行政诉讼的诉讼费只有50元,不烧钱总比烧钱要好一些。
引使用方法条
《行政复议法》